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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低報勞健保要求簽切結書 恐違多項法規

  • 合作靠互惠

    企業常見的保險義務認知誤區
    勞基法違規風險常源於企業對人事成本與法規的不熟悉,特別是在保險與退休金提撥的處理上。每月企業需要繳納的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以及勞工退休金6%的提撥,究竟會產生多少營運成本?雇主與受僱者各自應該承擔的費用比例為何?這些基本問題,其實許多企業經營者並未完全掌握清楚。

    許多中小型企業由於對相關法令規定缺乏深入了解,或是基於節省經營成本的考量,往往採取能夠低報就盡量低報的策略。更有甚者,部分企業在面對人事管理成本上的挑戰時,當遇到臨時性工作人員、已經參加農民保險或漁民保險者、在職業工會投保者,或是因個人債務問題而無法正常投保的勞工時,要求這些員工簽署不參加保險的切結書後、直接省略投保程序。

    法律強制性規範的核心問題
    上述企業行為所衍生的爭議,主要涉及幾個關鍵法律問題:保險參加是否具有強制性質?投保金額的計算依據為何?收入不固定的勞工應該如何處理投保事宜?勞資雙方是否可以透過協議約定不參加保險?

    現今勞動環境日益複雜的情況下,各種非典型就業型態逐漸增加,包括部分工時工作者(PT)、派遣勞工、承攬人員等,這些不同的僱傭關係都可能對保險義務的適用產生不同的影響。企業經營者必須深入了解相關法律規範,才能避免因無知而觸法,進而面臨相關的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

    勞工保險的法定強制投保規範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符合特定條件的勞工,應該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作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成為被保險人。

    條件包括: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的公營或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等產業勞工,以及交通運輸業、公用事業的員工,還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的所有員工。

    這項法律條文清楚要求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必須設立勞工保險投保單位,為所有符合條件的員工辦理勞工保險投保手續,目的在於確保勞工在面臨職業災害、傷病、失業、老年等風險時,能夠獲得基本的經濟保障,同時也體現了社會保險制度的互助共濟精神。企業不能基於成本考量或其他理由,單方面決定不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的普遍性強制參加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八條第一項明文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特定資格條件的人員,應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成為保險對象。資格主要包括:

    1. 最近2年內曾經參加健保、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2. 在參加健保前6個月持續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
    3. 參加健保時已經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特定人員

    這項法律規範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險制度的普遍性強制參加原則,所有符合條件的受僱人員都必須參加健康保險,不得因個人意願或雇主考量而予以排除。透過全民參與的方式,分攤醫療風險並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因此,僱傭關係一旦成立,雇主就有義務為員工辦理健康保險投保手續,是無法透過私人協議加以排除的法定義務。

    勞工退休金提撥的強制性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明確規定,雇主應該為符合該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勞工負擔提撥退休金,提撥比例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百分之六。

    這項規定建立了雇主強制提撥勞工退休金的法律義務,目的在於確保勞工在退休後能夠獲得基本的經濟保障。
    勞工退休金制度採用個人帳戶制的設計,每位勞工都有專屬的退休金個人帳戶,雇主按月提撥的退休金會累積在該帳戶中,並由政府保證收益率。

    此制度的優點在於退休金的可攜性,勞工轉換工作時不會影響其退休金權益的累積。雇主的提撥義務是法定的強制性義務,亦不能因為與員工達成任何形式的協議而予以免除。

    違法協議的法律效力分析

    綜合上述法律規範可以清楚看出,勞工保險(勞保)、全民健康保險(健保)以及勞工退休金(勞退)百分之六的提撥,都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義務,企業的投保與提撥責任完全無法規避。即使企業與員工透過口頭約定或簽署書面的不投保協議書、切結書,這種不為員工投保的行為已經明顯違法違規。

    根據《民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因此,任何形式的不投保協議書、切結書都應該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行為;即使員工曾經同意不投保,企業仍然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包括補繳保險費、面臨行政罰鍰,以及可能衍生的其他法律後果。

    社會保險制度的強制性特質是基於公共政策的考量,目的在於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並維護社會安全網的完整性。因此,企業應該正視這些法定義務,建立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確保所有員工都能獲得應有的保險保障,建立優質商譽與勞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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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參考:2025-7-13  公司低報員工勞健保也沒勞退6%…還要求簽不投保切結書 觸犯這些法條│ud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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